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大连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方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学生个人申请,教务处资格审查,二级学院考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批准大连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度增补1名专科学生梁傲琪转专业的申请。现予以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结束。如果对学生名单持有异议,或转专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以各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苏玲
联系电话:39256109
邮箱:depart-jw@dac.edu.cn
附件:
教务处
2026年3月12日
编辑/苏玲
审核/苏玲、祁姝、于东明
审核/苏玲、祁姝、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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