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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教学大练兵工作方案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3-11-14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对标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我校教师整体素质,推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学工作部和创新发展部联合组织开展教学大练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为指引,以贯彻学校“三个一切”办学理念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中心,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和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调教育产出质量;以提升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深化“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效果为目标,以教学大练兵为载体,创设教师互学共进步的氛围。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教学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教学大练兵工作的指导统筹工作。
  组长:张小梅
  副组长:柳娜,司阳
  组员:巴妍,徐冰,毕琳琳,杨云飞,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助理)
  2.各学院成立教学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教学大练兵具体环节的组织、质量管理与监控,成员可由各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组成,人数 5-7人。
  三、参加对象及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为全校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
  2.活动内容包括说课和讲课,两项活动同时开展。
  四、具体安排
  1.说课安排(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说课原则上要覆盖所有本科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说课必须包括两部分内容,该门课程的整体情况和该门课程的某次课程内容的说课。
  (1)课程整体情况包含该门课程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知识、能力和素质能力的对应情况,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为主导”的情况,课程内容体现“两性一度”的情况、教材情况以及考核方式等内容。
  (2)说课内容应是一次授课(1/2/4课时)的具体内容,包含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教学设计、教学方式和手段等内容。
  (3)各学院可在学校下发的标准(详见附件1)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确定本学院的说课计划和标准,发挥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分委会的各项职能,以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对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梳理,提升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4)要求各学院将教师的说课安排与教研日活动相结合,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前,完成本学期所有的开课课程说课并根据标准进行打分并排序,学校会分批组织培训。
  (5)外聘教师原则上参加本次说课活动,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外聘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6)2023年11月19日(星期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的说课计划和自定的说课标准上交到教务处徐冰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针对于各学院的说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要于2024年1月3日将本学院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说课结果分别排序上报教务处徐冰处。
  2.听课安排(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
  本次听课针对所有担任本科课程的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教务处协同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发挥各级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质量监控分委会委员和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对专任教师进行听课。各学院负责对在本学院任教本科课程的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听课。
  (1)听课人员两人一小组进行听课,每门课程的听课时长原则上为45分钟。
  (2)听课小组根据教务系统的教师课表,随机选择各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师听课,不再另行通知教师所在学院。
  (3)听课结束后,工作领导小组将听课意见汇总后集中反馈给教师所在学院,学院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问题教师要制定帮扶计划。
  3.推荐优秀(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
  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加学校的教学大练兵展示。
  4.优秀展示(寒假培训)
  教务处协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教师进行教学大练兵展示。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学院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助理)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大练兵活动,教师教学能力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考察的重要指标内容,此次大练兵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学年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2.全员参与,重在提升。全体教师要抓住这次大练兵的机会,发现短板,互学优点,提升教学能力。
  3.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科学安排说课时间,要充分利用好教研日,保证全体本科任课教师都参与到本次大练兵活动,提高活动的质量。
  4.及时补课,帮扶到位。在教学大练兵中教学效果较差、问题较多的教师要进行“回炉”,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各学院要发挥青年导师制、骨干教师作用助其成长,被培训教师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下学期教学任务。
  5.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对于在参加教学大练兵展示并表现优秀的教师,将颁发证书,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编辑/徐冰
审核/徐冰、徐艳、杨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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