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杨苏慧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5-11-11

  我校学生杨苏慧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根据《大连艺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三十六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应予退学处理”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杨苏慧退学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5年11月17日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示。
  附件:
退学处理学生信息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号
层次
学院
专业
1
杨苏慧
202401030202
本科
美术学院
美术学

  大连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

编辑/苏玲
审核/苏玲、祁姝、于东明
浏览量: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