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4-03-28

各学院:
  根据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为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检测、评阅、答辩、评优、总结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一)答辩时间
  1.预答辩时间:2024年4月27日—5月8日
  2.答辩时间(包括二答):2024年5月9日—5月17日
  (二)答辩前准备
  1.成立答辩委员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工作,确保答辩质量。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评委小组成员简况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于2024年4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
  2.定稿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稿2及定稿的修改提交工作,提交截止时间为:
  修改稿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
  定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3.检测
  (1)检测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6日
  (2)检测流程:学生在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在系统上点击“确认检测”按钮—系统检测。
  (3)检测要求
  ①严格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检测。
  ②检测完成且结果合格后,每名学生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一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存入“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相关材料”档案袋。
  4.评阅
  (1)评阅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3日
  (2)分配评阅教师:2024年4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完成知网“分配评阅教师”系统配置工作。
  (3)评阅要求: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对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及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要全面、科学(从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评阅)。
  5.准备答辩
  (1)各专业负责人于2024年4月23日前完成知网系统中答辩小组配置工作。
  (2)填写“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预答辩一览表”“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汇总表”“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安排”“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外请行业专家情况统计表”。
  (3)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细则》布置答辩场。
  各学院要严格把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做好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对标辽宁省教育厅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大连艺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查。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合格、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按《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答辩要求
  1.各学院要于答辩前召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会,明确答辩工作重要性及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让答辩评委和学生了解答辩工作流程及要求。
  2.同一专业各答辩组要统一评审标准,答辩评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答辩秘书将答辩过程及成绩全面准确录入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记录单”中。
  二、成绩录入
  各学院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并填写“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览表”“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学生名单”。
  三、评优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各学院按照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指标,推荐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2024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四、材料归档
  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将2023—2024学年所有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资料(包括学校下发的通知、规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统计报表等)存到一个档案袋。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全部过程性材料(含开题答辩记录表、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及成绩评定记录单、查重检测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原稿等)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目录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装入档案袋统一归档保存。
  五、总结工作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提纲”进行总结报告撰写,并填写“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总结报告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教务处备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春英 39256103(56103)

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浏览量: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