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0030
关于网络点播课程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的要求,凡报名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在线点播培训的教师,需于6月30日前完成学习并取得证书。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校将不给予经费支持。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的教师可携带《网络点播课程经费报销审批表》、培训证书复印件到教务处审核,并将证书电子版提交给教务处。
联系人:于东明
联系电话:0411-39256103(56103)
附件:1、关于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
浏览量: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