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70043
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部):
原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参照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为了做好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衔接工作,现对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如下调整:
1、学年小论文4学分取消;
2、毕业论文与毕业实践考核合并,学分由16调整为8;
3、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与新方案一致,学分12;
4、毕业实习由10学分调整为6学分
调整后由原来的226学分变成208学分,望周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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