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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滕文千等五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4-12-31

  我校学生滕文千休学期满后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文国霖、吕威鸿、陈静静、杨济源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根据《大连艺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后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应予退学处理”及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应予退学处理”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五名学生退学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5年01月06日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示。
  附件:
  退学处理学生信息汇总表
  
序号姓名学号层次学院专业
1滕文千2019020687本科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设计
2文国霖202201010050本科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3吕威鸿202302010116专科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4陈静静202302010134专科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
5杨济源202302010034专科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大连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徐艳
审核/徐艳、杨云飞、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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