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0078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
本科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精神,结合学校转型发展需要,现就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度本科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基本要求
(一)新申报专业应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要主动适应辽宁省“十三五”时期重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产业集群和经济文化的发展需要。
(二)新申报专业应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和本学院专业群建设规划,有助于专业群及学校特色的形成。
(三)结合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和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大胆增设目录外新专业。
(四)为了让各学院更好地了解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专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意见,附参考材料附件6,请相关负责人组织教师认真学习。
二、新增专业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度本科新增专业汇总表》,上交时间:2016年12月16日,电子版一份。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上报时间:3月10日。
1.申报新目录内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各学院将拟设置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申报新目录内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专业
各学院将拟设置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39256109(56109)
附件:
1.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度本科新增专业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6.参考材料
教务处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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