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3-12-07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初发布的《关于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即将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各学院要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毕业实习形式
  2024届毕业生采取集中与自主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毕业实习。
  三、时间及进度安排
  1.计划填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各学院填报毕业实习计划,将“大连艺术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简况表”“大连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计划表”“大连艺术学院专科学生毕业实习计划表”“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实习专业考核小组成员简况表”“大连艺术学院专科毕业实习专业考核小组成员简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于2023年12月14日下班前提交教务处。
  2.实施:2023年12月25日-2024年4月5日。学生在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填写“大连艺术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3.成绩评定:2024年4月6日—2024年4月30日,毕业实习工作全面检查验收,完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总结及毕业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毕业实习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要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的目的与意义、毕业实习内容、毕业实习要求、毕业实习纪律以及安全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每位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与要求也要重点强调,确保指导教师重视毕业实习学生管理工作,杜绝毕业实习工作安全隐患。
  2.毕业实习过程中,各学院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3.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报教务处备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春英 39256103(56103)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浏览量: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