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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60033 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06-02

No20160033

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授课能力,加强教师间业务交流,促进教师授课水平提高,学校决定以专业水平汇报和授课能力展示的方式,考核教师的业务水平,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姜茂发

副组长:王贤章

成员:高大林、陈士斌、项诚学、李君、李社、黄潇潇、张志宇、陈长东、张志强、刘湛、毕琳琳、张振华、柳娜、刘奕、曹敬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实施检查。

办公室成员:张志强、吴冬玲、于东明

2.汇报考核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组成35人的专家考评组,负责本单位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工作。

二、汇报考核人员、内容与形式

汇报考核人员:以青年教师为主,其他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汇报考核内容:专业水平或授课能力。

汇报考核形式:各学院(部)专家组视本单位和专业情况,提出具体的汇报考核内容和形式,制定汇报考核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考核标准

由各学院(部)专家组依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考核标准。标准要能分出层次,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行。

四、汇报时间

613日开始,到715日前结束。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安排,自行确定具体汇报考核时间。制定计划时,要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注意在时间上留有余地。

五、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汇报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教师学年考核中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将逐步纳入今后教师岗位聘任、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尤其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重要依据。

2.教师业务水平汇报考核结束后,各学院(部)要进行总结,720日前将考核结果和总结上报教务处备案。

3.各单位将教师业务汇报考核计划方案(包括考核时间、地点、考核内容和方式、考核标准、考核专家组成员等)于618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于东明                 联系电话:392561036103)。

 

                                     教务处

20166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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