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根据《大连艺术学院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大艺字〔2022〕119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辽教办〔2021〕254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各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13项;
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12项;
2022年省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13项;
2022年省级教学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5项;
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5项;
2021年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
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7--10)。
二、验收形式
本次验收采用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专家组先根据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直接准予结项。初审未通过的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参加结项答辩。专家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校级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 ”、“ 良好 ”、“合格”、“不合格 ”。优秀的按全额下发,良好的按全额建设经费的 80%下拨;合格的按全额建设经费的 60%下拨;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检查仍不合格,则取消立项资格,不予经费支持。省级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将根据省厅验收结果进行建设经费的下发。
三、验收条件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能够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3.研究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4.成果有创新、有特色,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验收材料及要求
项目成果形式包含论文、专著、教材、综合研究报告、教学质量成果等,杜绝唯论文倾向,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申请结项应具备属于项目核心成员(原则上一般项目排名前3、重大项目排名前5位)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
2.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
3.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研究报告模板
4.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包含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按顺序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佐证材料需提供目录,命名为“年份+级别+负责人姓名+结题佐证材料”。
五、其它事项
1.因客观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申请填写《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延期。原则上只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材料、数据弄虚作假;未能完成研究计划,预期成果未能实现;结项成果与项目主题内涵不相关;结项成果产生时间与项目研究周期不符。首次未通过结项的,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项验收。
五、提交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结项验收材料上传至项目管理平台,各学院管理员将《大连艺术学院教改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统一上传至项目管理平台。需在5月31日15:00前完成项目材料的上传工作。
六、联系人及方式
杨扬 39256109
附件:1.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
2.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
3.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研究报告模板
4.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佐证材料封面
5.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6.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
7.202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8.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9.2022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10.2021年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1.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2.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3.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研究报告模板.doc
附件4. 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佐证材料封面.docx
附件5.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docx.docx
附件6.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docx
附件7.202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8.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9.2022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10.2021年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4月25日
编辑/杨扬
审核/杨扬、陈美琳、杨云飞
审核/杨扬、陈美琳、杨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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