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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0068 关于2016年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安排

来源: 添加时间: 2018-01-05

No20170068

关于2016年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安排

 

各学院(部)、机关(处、室):

根据《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原则,教务处计划对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形式

结题验收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汇报及答辩情况对各项目进行打分,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验收结果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二、验收材料及要求

1.填写《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

2.撰写研究报告(包含在验收申请表中,一般不少于5000字),报告中需主要阐述:本课题研究的基本观点与主要结论;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之处;本课题研究的突破性进展(理论上的新观点、实践中的新举措);本课题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范围,已经取得的社会效益;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研究设想。

 3.其它相关佐证材料(专著、教材、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复印件,获奖与成果推广等方面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4.所有提交材料均需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为2016校级教改课题+项目名称)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1份、验收申请表纸质版3份)。提交时,每个项目的材料应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将该项目的《结题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5.所有材料请于2018226日上交教务处。

三、验收时间

具体答辩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联系电话:徐冰  39256109

    箱:dlart_jwc@126.com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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