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选修课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
针对近期选修课替课现象较为严重,为严肃课堂纪律、加强选修课管理力度,教务处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修改《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增加以下内容:
1、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上课,授课教师要将课堂点名与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抽查相结合。
2、授课教师发现有学生替课,必须将替课学生和被替课学生名单同时上报教务处。
3、学生替课等同于考试作弊,替课学生和被替课学生同等处理,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替课学生该门选修课选修资格,选修课成绩为零分,同时对替课学生和被替课学生按教学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对选修课教师进行培训
1、培训时间:10月28日(星期五)12:00
2、培训地点:综合楼213
3、参加人员:本学期开设选修课的所有教师
4、培训内容:针对选修课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培训,要求教师严格课堂管理,认真备课、授课,让学生真正学有所用,以丰富的授课内容吸引学生走进课堂。
三、教务处将加大选修课检查力度。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选修课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替课学生将严肃处理,对于课堂管理不严格的教师将进行通报或扣除课时等处罚。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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