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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60004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03-18

No20160004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专项研究

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新方法,思考和研究考试考核新方式,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教改项目,每个项目组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每人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

2.立项范围:围绕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按照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手段多样、考试方法科学的要求,以专业重点课程、核心课程为载体,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试方法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3.项目研究时限:2016年4月—2017年4月。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进行选题申报。各单位要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条件,杜绝一题多报、重复申报等现象发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4.建议各学院(部)申报项目每专业不少于1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具体材料如下:

1.《2016年度大连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2.《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3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教务处

联系人:韩菲

联系电话:39256109(56109)

联系邮箱:dlart_jwc@126.com

 

附件:1.2016年度大连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2.大连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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