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0089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经开展了四年,涌现出了一批优秀项目,其中国家级22项,省级90项,参与学生800余人次,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与培养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原则
项目实施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突破口,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一)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训练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
(二)自主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
(三)注重过程。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二、项目内容
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3人。
(二)创业训练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原则上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但一般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为了项目能顺利实施推进,请注意项目团队成员的梯队安排。参与学生应能够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对科学研究与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2.鼓励申请者组成项目组合作申请项目。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的合作,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每名学生(含团队负责人与参加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3.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熟悉该项目涉及的研究领域,每名教师限报1个项目(含合作指导)。如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必须经过学生和教师双方所在单位同意),也应有校内的导师负责日常管理、协助指导工作。
4.申报的项目应突出“创新”与“实验”或“实践”的特征。
四、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愿的学生填写《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或《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报所属学院。
2.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教务处推荐。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以答辩等形式进行集体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及推荐参加省级计划的项目并形成书面意见。
4.根据评审意见和投票结果,教务处形成立项和经费分配方案,报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5.学校将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奖励及经费支持
省级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可获得实践学分4分,其他成员可获得实践学分3分;校级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可获得实践学分3分,其他成员可获得实践学分2分;各类别项目建设经费拨付标准参加《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指导教师的奖励与课时量计算参见《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提交材料
1.《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各学院统一汇总,以学院名称命名)。
2.《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
3.《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7年3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教务处
联系人:姜元杰
联系电话:0411-39256109(56109)
附件:
2.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教 务 处 空空空
2016年12月22日空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