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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来源: 添加时间: 2012-12-31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日期:2012-12-31作者: 来源:


 
辽教发[2012]255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加快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步伐,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坚持内涵式发展。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扩大开放、提升水平、支撑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要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特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面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切实增强高等教育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及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建设服务的能力。

(二)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结构。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规模、结构和布局,支持高等教育资源稀缺城市举办本科教育,逐步取消或剥离本科院校附设的高等职业学院。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高校紧密围绕辽宁省支柱产业、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群);通过专业评价、新专业评估等手段,逐步限制或淘汰办学水平低和质量差的专业。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硕士研究生存量部分向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倾斜,博士、硕士研究生增量部分优先安排提升计划项目学科,支持开展联合培养的学科专业。

(三)推进高校办出特色。实施大学特色化发展战略,推进各层次强校建设。继续加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建设,打造1-2所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大学。积极推进省部(央企)共建,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或专业领域特点、在国内同类院校领先的本科高校。高水平实施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推进高校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方向及特色定位。继续实施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好一批现有国家重点学科,力争新增一批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一大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特色学科。支持国家高职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推进省级高职示范校建设,打造若干所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的高职院校。

(四)分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推进区哉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合作育人、共同发展;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及学习方式,进一步推进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共享;组织开展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落实文化知识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由注重规模发展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培养类型结构从以学术为主向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转变,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向知识学习和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并重转变。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博士后、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探索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的内、外部质量保证与监督的评价机制与质量保障体系。深化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强化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组织开发5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针对职业院校生源特点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遵循高等教育一般性规律的基础上,引入、借鉴职业教育有益元素和成功的培养模式,确定相应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架构、培养过程设计以及师资、设备设施等教育资源的配备,为改革创新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以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支持省内普通本科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继续建设改革成效显著、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省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组织实施省、校两级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继续资助开展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支持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推进国有大企业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密切开展校企合作,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校企联合组织实训,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以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龙头,依托全省各级各类高校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形成覆盖全省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实训和孵化体系。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和专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实时、准确、客观的就业状态监测和就业服务质量评估体系。

(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落实课程建设标准,丰富教材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提升教师素质,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实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加强省、校两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实施大学生典型培树计划,深入挖掘和培养优秀大学生典型;实施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着力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培养计划,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实践育人。

(八)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和完善普通高校教学管理系统,加强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开展审核评估和新建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扎实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组织制定本科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推动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引导高校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和改革的方向,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参加相关领域的专业认证。组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

(九)推进协同创新。探索和建立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行业)协同、校地(区域)协同、国际合作协同等开放、集成、高效的创新模式,努力形成协同创新机制体制。鼓励省内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面向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面向行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指导和支持各校面向辽宁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辽宁三大战略等开展区域协同创新项目(基地)培育工作,并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或倾斜,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

(十)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升现有国家级和教育部科技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省部(教育部)共建科技平台建设,做好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培育工作。继续实施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和鼓励高校重大科技平台冲击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注重青年人才的科研启动工作,加强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构建团队协同攻关与个人自由探索并重的研究项目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教育部基础研究特区建设试点、大团队协同创新试点、区域创新模式试点、国际合作联合基地试点以及科研院校合作试点工作。

(十一)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施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高校设立一批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推进高校智库建设。确定并资助一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推出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和文化精品。成立相关委员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推进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增强国际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二)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工程。通过实施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高水平的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培养和汇聚复合型科技人才,创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逐步建立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为依托、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支持部委属高校做好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领军型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模式创新、重大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等方面工作。支持地方本科高校全面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紧密结合,开展技术服务,培养高技能人才。

(十三)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区域文化特色。积极推进文化育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建设辽宁特色的大学文化。发扬优秀办学传统,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育大学精神。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实施高校校园文化创新项目,树立大学文化建设品牌,促进大学文化繁荣。面向社会开设高校名师大讲堂,建设一批精品文化讲坛。面向社会大众建设并免费开放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知识文化创新作用,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开展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活动,着力解决相关理论与现实问题。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合作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

(十四)深化体制改革。以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和省级改革试点项目为龙头,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学校开展改革试点,为整体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办学。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十二五期间所有高校完成大学章程制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和总体部署,结合辽宁实际,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十五)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把提高国际化水平作为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实施留学辽宁计划 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提高留学生质量。继续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地方合作项目,扩大选派规模,提高选派质量。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导我省高校与世界知名高校或拥有明显优质资源的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积极聘请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来辽讲学,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做好高校领导和骨干教师赴国外一流大学培训工作。推动高校开展境外办学,扩大辽宁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

(十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高校最重要的基础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年度发布制度及自评自检和互评互检制度。重点建设一批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等,全面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评选和表彰教学名师;引导高校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培育和奖励教学成果。加强各类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推进高校岗位管理和聘任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继续实施我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围绕我省高等学校国家、省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重点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引进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辽宁特聘教授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十七)加快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带动高等教育现代化。大力推进高校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数字化图书馆和数字化图书情报资源建设;普及建设高速校园网络及各种数字化教学装备;依托中国教育科研和计算机网开展下一代互联网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支持高校加大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力度,开展网络化数字多媒体交互式教学,开发数字化实验与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共享实验环境,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提高利用信息技术为教学科研与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开发并完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本科教学管理平台。启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启动基础型资源建设项目、引导型资源建设项目、数字化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专题数据库。

(十八)加强经费保障。积极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关于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规定,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完善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化解高校债务,控制新增贷款。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

 

                                            辽宁省教育厅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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