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学校“十四五”人才培养规划,切实加强教材建设质量, 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鼓励教师结合一流课程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 编写符合我校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校本特色的教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大连艺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
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重点
立项范围为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教材,支持各学院教师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发展、社会需求,在充分研究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教材的研究和编写,打造精品教材,为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做好培育工作。立项
重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点支持编写《信念·青春》《拥抱·青春》《辽宁之歌》等体现学校艺
术实践特色的剧目教学系列教材。
2.重点支持编写“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理念下践行大艺精神、总结大艺
现象、传承大艺文化的学校大思政育人效果的教材。
3.重点支持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 结合专业核心课开展的教材体系化建设, 打造反映我校艺术学科优势、体现办学特色、适应学生系统学习的系列
专业课程教材。
4.重点支持依托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开放办学合作项目, 结合优势特色专业,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校地、校政合作教材建设,提升影响力,拓展应用
范围。
5.支持开发体现我校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将创新创业内容融入专业教育全过
程的专创融合类教材。
6.支持编写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现学校改革创新的实践教学教材和实习
实训类教材。
7.支持教学急需、交叉学科,特别是国家高等教育或学校教学急需的教材,目前没有已出版教材或现有已出版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特色、不适应当前教学需
要的教材。
三、建设类型
加强新形态教材的研究和编撰。在编写形式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围绕教学综合改革和课堂教学方法创新, 建设信息技术与教
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四、立项要求
1.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编写高水平校本特色教材, 不设申报指标限制, 择
优予以立项。原则上不能少于已上报的2023年新形态教材建设意向数量。
2.教材编写实行第一主编负责制。第一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 对教
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
3.项目主编必须为我校专职教师, 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必要
时可设副主编1人,编写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4.教材编写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提供所在单
位党组织盖章的政治审查意见。
5.各学院教材建设分委会需切实加强本学院教材建设方面的统筹领导,做好教材建设的整体规划,对教师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等进
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上报至教务处,立项教材建设完成周期为1年。
6.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 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7.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立项项目名单。
五、项目的管理
1.周期: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从2023年6月起至2024年6月,以教材正式出
版为结题必要要求。
2.经费:对立项建设的教材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 教材出版费用由学校另行承担。教材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由教材主编负责管理与支出,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予以报销,其报销项目应是编写、出版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将严
格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教学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管理: 项目采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教材建设分委会要对项目进
行监督、管理,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结题: 教材样稿的校内审核须在定稿后、出版前完成,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材建设分委会审核后,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学校教材工作领导
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版。凡可出版的教材,根据学校意见,与有关出版社进行
协商后确定出版单位。
六、材料提交
2023年6月29 日前请各学院教材建设分委会、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共同参与研讨,组建教材建设团队,确定教材建设项目,以学院为单 位上交立项申报书和汇总表,并提供教材至少一个章节内容书稿(复印件或PDF), 校外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相关材料的纸质及电
子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39256109
教务处
2023年6月2 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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