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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5-06-3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和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推进高校一流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范围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申报团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满足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5个创建指标要求(附件1)。
  (二)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专任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团队人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8—25人,理工科类团队成员20—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前三批已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再参与创建。
  (四)团队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五)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等行为。
  二、创建内容与程序
  (一)创建内容
  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方向和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实现团队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显著提升,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服务社会效益显现,团队建设可持续发展,青年教师培养有成效。
  (二)创建程序
  1.各学院要严格对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申报学院须对推荐团队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学校评选。各学院在7月2日10:00前将《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师德师风、党风廉政情况证明的Word电子版及加盖学校公章的PDF上报至教务处。学校将经过组织评议推选1个团队至省教育厅。
  3.省级遴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条件和创建指标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12个团队报送至教育部并参加全国遴选。
  4.确定入围名单。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示范活动入围名单。
  5.组织认定。教育部统一组织认定工作,对认定通过的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佳钰39256109
  附件:1.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x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doc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王佳钰、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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