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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4-05-23

  
各学院:
  为适应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使学生能够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提高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给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申报主题
  微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定位。微专业设计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
  2.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3.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4.体现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品牌和特色;
  5.围绕校级以上产业学院、卓越人才培养、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等规划方向。
  三、申报条件
  1.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现学科专业交叉内涵;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
  3.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或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4.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一般不少于10人;
  5.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6.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3-5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控制在8-15学分,学制不超过4个学期;
  7.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俱全;
  8.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四、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申报1-2项。
  五、建设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确定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认真研讨、严格把关;
  2.各学院需制定完善的过程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高效可行的微专业管理模式,确保微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3.各微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并负责宣传、选拔,开展招生与培养工作;
  4.学校根据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微专业立项评审,按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认定和管理,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四个学期);
  5.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采用线下授课方式,一般安排在9-10节或周末集中授课,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获批立项的微专业,应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启动招生报名并开始授课;
  6.其他要求请遵循《大连艺术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执行。
  六、材料报送
  请各负责人于6月10日前,在项目管理综合平台完成提交,学院项目平台负责人需于6月12日前完成审核及汇总表上传的工作。
  项目平台网址:http://dac.hmproject.cn/login;平台账号为教师本人工号,初始密码为project@2023;若教师初始密码显示不正确,则为已登录过系统并修改过密码。
  联系人:陈美琳 39256109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大连艺术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大连艺术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大连艺术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大艺字 [2024]44号.pdf
  
编辑/陈美琳
审核/陈美琳、杨扬、杨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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