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辽宁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的通知》(辽学位〔2022〕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决定增列我校艺术教育、跨境电子商务、流行音乐、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与科技8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至此,我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至35个。
一、提前布置,高度重视
学士学位授权工作是学校重点工作之一,教务处提前规划布置,以2021年书法学学位授权工作为契机,督促新增专业提前熟悉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流程及要求。2021年8月,启动了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2个新增专业的预评估工作,按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要求,结合专业建设情况,撰写《新办专业自评表》《学位评估自评告》;2022年1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学位〔2021〕13号)文件要求,教务处正式启动了包括新获批的艺术与科技专业在内的8个新增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评估工作,要求所有参评专业查找本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撰写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环节执行、教学资料准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措施等内容,同时撰写专业建设任务书,督促提前做好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准备。
二、多次会议,反复论证
面对时间紧,参评专业多,工作量大的情况,教务处制订了《大连艺术学院2022年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方案》,正式答辩前先后组织召开4次有关学士学位评估推进工作的线下、线上会议。组织学习2022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要求和指标体系,明确具体任务安排,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效果与建设、教学质量与保障,教学成效与亮点等一一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各专业严格按照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要求及指标体系标准精益求精,做好材料的完善与整改工作。各专业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对材料中的内容及数据进行逐项核实,经教务处与各学院反复沟通,最后形成准确的专业基本信息,报送评审专家提前审读。
三、过程严谨,组织周密
教务处积极协调人事处、总务处、设备处、图书馆、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提供各项支撑数据,各学院领导及专业带头人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反复的审核、校对。为确保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线上答辩顺利完成,2022年3月16日,教务处组织了预答辩,帮助各专业熟悉答辩环节、查找问题,进行修改。在线上答辩结束后,教务处组织各专业召开线上会议,帮助各专业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材料。2022年3月18日,邀请校内、外评审专家进行线上评审。2022年3月22日,经评审专家组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同意8个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2022年3月19-3月29日,各专业进一步完善评审资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审核材料上报辽宁省学位委员会,最终顺利完成审核工作。
四、改进及要求
本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帮助各专业明确了建设发展方向,厘清了专业建设思路,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各专业要加快专业建设步伐,有效推动专业向前发展。
1.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本次审核工作,各专业要进一步明晰专业定位,凝练专业特色和亮点,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各种教学配置的利用率和开放度,完善实习实践基地,加大教学条件投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以评促建,推进新增专业内涵发展
各专业要持续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优化课程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量化目标,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改革项目建设。
3.明晰现状,加强专业动态管理
通过本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实施,结合自我评估和专业评审的结果,各专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专业评估常态化、信息化的背景下,以问题为导向,列出整改清单,落实整改任务,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实施专业动态管理。
此次8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增列,将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对学校提升整体办学实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希望全校各专业以本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为契机,以《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3)为指导,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规范教学管理和学位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辽宁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的通知(辽学位〔2022〕3 号).pdf附件2.2022年辽宁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大连艺术学院部分).pdf附件3.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pdf
教务处
2022年5月10日
编辑/陈美琳
审核/陈美琳、杨扬、杨云飞
审核/陈美琳、杨扬、杨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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