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学院进行本科专业信息
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303号)的要求,我校各专业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各专业信息的填报和核查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及要求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务必提前学习研究。要求各单位对填报内容事项进行学习研究,认真归纳整理本单位不清楚或填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在工作部署会上提出。具体填报工作部署会议拟定于9月24日(下周二)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姜元杰 毕琳琳
联系电话:0411-87643141(3141) 0411-87532982(3982)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数据填报指南(专业用户)
教务处
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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