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及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13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省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格和要求
校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舞蹈表演、雕塑、表演。各专业要根据指标体系(附件3),认真准备佐证材料。
二、 时间安排
10月17日前,上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至教务处,逾期视为不申报。
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佳 39256109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及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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