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2〕4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学业成绩,推进学生学习过程的动态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大连艺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预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警范围
课程预警是指在课程学习过程中,针对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出现的不良情况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可能出现的后果。课程预警的范围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本)、2023级(本、专)、2024级(本、专升本、专)本各年级开设的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程。
二、预警内容
| 预警级别 | 预警节点 | 预警情况 | 预估效果 |
| 三级预警 | 教学周第三周 | 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0% | 可能达到重修标准 |
| 二级预警 | 教学周第七周 | 1.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20%;
2.累计无故旷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0%。 | 可能达到重修标准 |
| 一级预警 | 教学周第十四周 | 1.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30%;
2.累计无故旷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20%; 3.平时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其他影响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情形。 | 达到重修标准或课程考核成绩可能不及格 |
(一)任课教师按照课程预警节点开展工作。在课程教学周第三周、第七周和第十四周,任课教师统计学生出勤和平时成绩考核情况,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学生目前学习情况;对学生讲解重修规定、课程的平时成绩考核内容和课程相关要求;对达到预警范围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可能出现的重修或成绩不及格的后果;主动与预警学生的辅导员、学业导师联系,共同查找和分析原因,提供学习上的指导和帮扶。
(二)任课教师记录课程预警和帮扶的全过程,填写《学业预警记录表》。
(三)任课教师按照预警节点,将每次课程预警情况提交至开课学院,各学院将情况汇总报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学业预警是加强学风建设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课程预警作为学业预警的一种类型,其目的是为了加强课堂管理,督促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学生学业成绩。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和党总支书记要高度重视和亲自主抓此项工作,组织好本学院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课程预警。
2.任课教师是课程预警的主导。任课教师要按照预警的节点开展相应的预警工作。由于部分课程存在特殊性如阶段性上课等情况,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学时和课程进度灵活掌握节点对学生进行警示和帮扶。任课教师要在预警节点告知学生的课堂出勤、平时成绩考核内容完成等学习情况,还要主动与预警学生的辅导员、学业导师联系,及时将学生学习情况反馈,共同查找学生原因,采取帮扶措施督促学生学习。
3.做好学业预警过程存档工作。任课教师填写《学业预警记录表》,详细记录课程预警及帮扶全过程,开课学院做好存档。
4.各学院要在每次预警节点前一周,组织任课教师布置课程预警工作;预警后的一周内,将本学院的《课程预警统计情况汇总表》上交至教务处。学期末课程成绩登录后,各学院统计分析课程预警情况,形成包括总体情况、帮扶措施及成效等内容的《课程预警总结报告》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5年3月7日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黄昆明、于东明
审核/祁姝、黄昆明、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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