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优化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多样化成长需求,学校现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系列课程的人才培养项目。
2025年开设参与式艺术与创新、共创式美育实践与研发、艺术疗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舞蹈疗愈、人工智能创意应用、舞台灯光艺术与工程、数字创意信息安全、AIGC与数字文旅创意设计、农文旅项目设计与运营管理、模型创意设计工程、乐器修造与研发、爵士乐与创编、音乐疗愈与康养、数字时代民歌保护与运营、园艺与医学疗愈、创新创业实践与管理、电商新业态创业18个微专业。
二、微专业修读与管理
1.修读方式
微专业单独编班,采用线下集中学习方式,课程原则上安排在9-10节或者周末,每名学生在校期间限报名1个微专业。
2.修读学期
2025-2026学年第2学期~2026-2027学年第2学期(3个学期)
3.学业管理
(1)微专业单独制发成绩单。
(2)学生所修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只安排补考,不安排重修。补考不合格者终止修读微专业。
(3)学生按照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修读完成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结业要求学分,经开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由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4)学生获得微专业证书后,经本人申请、开设学院审核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认定为创新创业综合训练实践学分,同时也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优先条件。
(5)主修专业毕业、结业时,微专业学习终止。
(6)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且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招生条件与报名方式
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报名方式等情况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1-18)
四、其他事项
1.微专业暂不收取学生学习费用。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微专业招生工作,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好报名和遴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其他事宜请参考《大连艺术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联系人:祁姝,联系方式:39256103
附件:1.参与式艺术与创新微专业招生简章
2.共创式美育实践与研发微专业招生简章
3.艺术疗愈微专业招生简章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微专业招生简章
5.舞蹈疗愈微专业招生简章
6.人工智能创意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
7.舞台灯光艺术与工程微专业招生简章
8.数字创意信息安全微专业招生简章
9.AIGC与数字文旅创意设计微专业招生简章
10.农文旅项目设计与运营管理微专业招生简章
11.模型创意设计工程微专业招生简章
12.乐器修造与研发微专业招生简章
13.爵士乐与创编微专业招生简章
14.音乐疗愈与康养微专业招生简章
15.数字时代民歌保护与运营微专业招生简章
16.园艺与医学疗愈微专业招生简章
17.创新创业实践与管理微专业招生简章
18.电商新业态创业微专业招生简章
教务处
2025年12月6日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李茜、于东明
审核/祁姝、李茜、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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