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2〕47号)精神,落实《大连艺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强化学生学习过程动态管理,筑牢学风建设根基,切实提升学生学业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预警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课程预警是指在课程学习过程中,针对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出现的不良情况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可能出现的后果。本次课程预警覆盖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在读各年级学生,涉及所有必修课与专业限选课程,具体涵盖年级:2022级本科、2023级本科/专科、2024 级本科/专升本/专科、2025级本科/专升本/专科。
二、预警内容
根据学生课程学习不良情况的严重程度,按“三级递进”原则设置预警级别,明确各节点预警条件与预估后果,具体标准如下:
| 预警级别 | 预警节点 | 预警情况 | 预估效果 |
| 三级预警 | 教学周第三周 | 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0% | 可能达到重修标准 |
| 二级预警 | 教学周第七周 | 1.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20%; 2.累计无故旷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0%。 | 可能达到重修标准 |
| 一级预警 | 教学周第十四周 | 1.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30%; 2.累计无故旷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20%; 3.平时考核成绩(含作业、测验、课堂表现等)低于60分; 4.其他可能导致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情形(如多次未提交核心作业、报告等) | 达到重修标准或课程考核成绩可能不及格 |
三、预警实施流程
(一)预警启动与信息核查(任课教师主导)
1.节点统计:任课教师需在各预警节点(第三周、第七周、第十四周)前3个教学日,完成对所授课程学生的出勤统计(区分“请假缺课”与“无故旷课”)、平时成绩核算(依据课程大纲考核项占比),确保数据精准可追溯。
2.初步告知:任课教师通过课堂口头通报、班级群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本人告知当前学习情况,重点说明“已达预警条件的具体事实”(如“截至第三周,你《XX课程》累计缺课4学时,占总学时10%,触发三级预警”),避免模糊表述。
(二)多方联动与帮扶落地(任课教师+辅导员+学业导师协同)
1.任课教师在确认预警学生名单后,1个工作日内将《课程预警学生信息表》(含学生姓名、学号、预警等级、具体原因)同步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学业导师,确保各方信息互通。
2.3个工作日内,由辅导员牵头,联合任课教师、学业导师与预警学生开展“一对一”谈话,深入了解缺课、成绩不佳的原因(如学习方法不当、心理问题、生活困难等),填写《学业预警记录表》(附件2),明确问题根源。
3.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针对学生缺课问题,辅导员协助学生调整作息,学业导师提醒课程重点;针对学生成绩问题,任课教师可安排补课课件或课后答疑,学业导师结合专业特点指导学习方法;针对学生有特殊困难,辅导员应链接学校心理咨询、勤工助学等资源,保障帮扶“精准到事、覆盖到人”。
(三)记录存档与上报
任课教师完整填写《学业预警记录表》,详细记录预警告知、谈话内容、帮扶措施及学生反馈,每学期末提交至开课学院归档。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每个预警节点后1周内,完成《课程预警统计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整理并上报至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学业预警是加强学风建设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课程预警作为学业预警的一种类型,其目的是为了加强课堂管理,督促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学生学业成绩。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和党总支书记要高度重视和亲自主抓此项工作,明确分工协作机制,在每次预警节点前1周,组织任课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确保预警工作规范落地。
2.任课教师作为课程预警的直接执行者,需严格落实“数据精准化、处理灵活化、沟通常态化”要求,出勤统计结合多重佐证材料,杜绝主观判定;针对阶段性课程、2025级新生课程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根据实际学时进度调整预警节点,报学院备案后执行;每学期与预警学生的辅导员、学业导师沟通次数不少于3次,及时同步学生学习动态,确保帮扶措施连贯有效。
3.做好学业预警过程存档工作。任课教师需完整记录预警与帮扶全过程,确保《学业预警记录表》要素齐全、内容详实;各学院为每位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专属档案”,包含《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学业预警记录表》、学生成绩单、帮扶计划及成效反馈,学期末整理归档。
4.学期末课程成绩登录后1周内,各学院需系统统计分析本学期课程预警情况,形成《课程预警总结报告》(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内容需涵盖“总体组织情况、预警数据统计、帮扶措施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切实为后续学业管理优化提供依据。
附件:
1.大连艺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
2.学业预警记录表
3.课程预警统计情况汇总表
4.课程预警总结报告模版
附件1-大连艺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学业预警记录表.doc
附件3-课程预警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课程预警总结报告模版.doc
教务处
2025年9月4日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隋美娜、于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