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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0039大连艺术学院关于2017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的公示

来源: 添加时间: 2017-07-21

No20170039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2017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73号)要求,经各学院积极申报、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审,确定我校2017年拟增设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品牌设计管理专业、京剧表演,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21日至7月27日。
公示期间,若对申报专业及相关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对不提供具体事实根据和无签署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传真):0411-39256109
邮 箱:dlart_jwc@126.com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同汇路19号,大连艺术学院教务处,邮编:11660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戏剧影视文学)
4.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影视摄影与制作)
6.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品牌设计管理)
8. 品牌设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9.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京剧表演)
10.京剧表演人才培养方案


大连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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