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0087
关于组织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相应成果,学校决定对2016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各项目需完成项目申报时承诺的各项工作,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
2.心得体会:项目成员(负责人除外)需每人提交一份,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500字左右。
3.其它支撑材料:论文、设计图稿、作品、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图片资料以及反映研究过程的相关材料(只需提供中期工作检查之后至今的材料即可)。
(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
2.商业计划书编制要点(见附件3,仅作参考,可根据项目实习情况自行编制)
3.创业报告:项目成员(负责人除外)需每人提交一份,主要内容包括创业理由和目的、创业过程、承担工作、创业收获、创业感想、憧憬等,500字左右。
4.其支撑材料:论文、设计图稿、作品、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图片资料以及反映研究过程的相关材料(只需提供中期工作检查之后至今的材料即可)。
各项目需将提供材料装入档案袋,将统一封面填写好目录后(见附件4)粘贴至档案袋封面处。所有材料无需彩色打印,中期提交过的材料无需再次提供。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有对应的电子版(结题申请书、心得体会、其他影音图片资料),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项目名称命名。
三、交送时间与地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4月10日前交送至教务处,地点为食堂三楼309室。
联系人:姜元杰
联系电话:39256109
四、其他
结题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对于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将不进行结题答辩安排。
附件:
2.大连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商业计划书编制要点(仅供参考)
4.封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