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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0-08-2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做好本学院的具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毕业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组长:张小梅
  副组长:王忠森 姜元杰
  成员:刘爽 毕琳琳 刘湛 栗启龙 柳娜 郑亚敬 田雪
  2、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生教学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控,成员可由各二级学院领导、教授、教研室主任等组成,人数5-7人。
  二、各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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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完成时限等。各学院毕业生教学工作指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进行审核,严格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根据学校使用“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管理工作的要求,指导教师在“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指导。在“双选”“开题”“撰写”等各阶段,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在网上做好检查督促工作,要不定期检查通报教师的工作进展情况。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书面说明。若一个学生需要两位指导教师的,论文封面指导教师处写两位指导教师的姓名。
  4、2020年12月底前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1)检查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检查小组应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2)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3)相关材料填写及归档情况。
  5、本、专科学生实习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4月3日,本专科学生返校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10日,毕业典礼时间拟定为2021年6月末,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8月20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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