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0042
关于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各单位日常教学工作和迎评准备情况。教务处将在各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 7月18日至21日对各单位进行教学工作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时间 | 单位 |
7月18日上午08:30-11:00 | 美术学院 |
7月18日下午13:00-15:30 | 服装学院 |
7月19日上午08:30-11:00 | 影视学院 |
7月19日下午13:00-15:30 | 传媒学院 |
7月20日上午08:30-11:00 | 音乐学院 |
7月20日下午13:00-15:30 | 艺术设计学院 |
7月21日上午08:30-11:00 | 文化管理学院 |
7月21日下午13:00-15:30 | 基础部 |
二、检查项目分组
第一组: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考核、毕业实习、教师假期实践
检查人:苑丽娟、亢莹、韩非
第二组:试卷(上学期试卷整改和本学期试卷情况)
检查人:徐艳、吴冬玲、王艳华
第三组:培养方案及调整记录、听查课记录、课表、各种会议和教研日活动记录、教学文档材料
检查人:张志强、徐冰
第四组:专业、课程建设
检查人:姜元杰、张佳
第五组:教师业务培养、学年考核
检查人:于东明、梁颖
三、要求
各学院(部)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检查材料,按照检查时间安排,检查时段,主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在场。
教务处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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