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0053
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要求,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2016年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结果审核。
组 长:姜茂发
副组长:王贤章、刘永福
组 员:王忠森、朱关芝、王太滨、刘湛、戴伟、刘爽、于勇功、张振华、姜树满、柳娜、赵秉军、黄潇潇、迟作清、刘奕、史长胜、曹敬乐、吴存光
复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复查工作协调和情况汇总。
二、任务分工
1、教务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复查工作。
2、学生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身体复查(体检)。
3、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艺术专业的新生进行专业复测。
4、文化艺术管理学院负责计算机基础的摸底。
三、时间安排
各机关部门及二级学院(部)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出复查方案、考核标准,8月18日前将方案及标准报复查工作办公室。复查工作从8月29日开始,要求9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并将结果报复查工作办公室。
四、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为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办公秩序,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避免疏漏,按时完成。
2、复查工作政策性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通知》的要求,认真查验各项材料,确保复查工作准确无误。
3、各二级学院制定专业复测方案要结合专业特点,具体考核内容可参照专业加试。
4、复查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违规录取的新生,学校不予学籍注册。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