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规范期末课程教学材料的存档工作,梳理期末课程教学材料存档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现决定对期末课程教学材料的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共计三个学期)的所有课程的期末课程教学材料。
二、具体实施
(一)各学院自查
1.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要求,梳理三个学期的所有课程的期末课程存档材料,对照标准自查每门课程的期末存档材料,梳理数量的同时自查材料质量,做到每门课程材料完整、内容全面、表述清楚。
2.规范教学材料审核流程,对于教师签字、学院院长签字要进行电子手写签名,不可以留空或打字。
3.各学院总结本学院的自查情况并书写报告,报告中明确检查的课程数量、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填写《各学院期末考试汇总表》(每个学期一份表格),3月31日12:00前上交到教务处杨帆处。
(二)教务处抽查
1.根据各学院的自查情况,教务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每学期选择不少于4门课程进行抽查。各学院将教务处抽查的课程的所有存档材料(纸质版或者电子版)上交到教务处杨帆处。
2. 教务处将组织评审团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对于不合格的课程教务处将下发整改要求,要求不合格的课程在期限内完成相应材料的整改,教务处将视情况组织第二次期末教学材料的检查。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期末课程教学材料作为审核评估专家必看的教学材料,各学院要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标准和要求完善期末课程材料的整理和存档,此次检查的结果作为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对照审核评估标准做好改革工作。教学检查结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规范教学,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规范期末课程教学材料存档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明确期末课程教学材料的标准和规范,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资料,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
附件:
1.教学日志(含教学任务、教学实施计划、学生课堂出勤记录、课程教学总结、教学情况记录)
2.课程成绩构成说明
3.课程考核方案
4.课程考核评分标准
5.成绩分析单
6.试卷(平时测试+期末测试)
7.其他材料(如:考试视频、录像等)
8.学院期末考试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
编辑/徐冰
审核/徐冰、徐艳、杨云飞
审核/徐冰、徐艳、杨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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