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规范期末课程教学材料的存档工作,梳理期末课程教学材料存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现决定对2022-2023-2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材料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课程教学材料。
二、具体实施
(一)各学院自查
1.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要求,梳理2022-2023-2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课程存档材料,对照标准自查每门课程的期末存档材料,梳理数量的同时自查材料质量,做到每门课程材料完整、内容全面、表述清楚。
2.规范教学材料审核流程,对于教师签字、学院院长签字要进行电子手写签名,不可空白或打字。
3.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以及检查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教务处检查
1.根据各学院的自查情况,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于10月23日-11月10日针对所有教学材料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各学院将所有存档材料(纸质版)档案袋准备齐全。
2.教务处将组织由各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副高级以上的优秀教师组成的评审团对照审核评估指标要求进行逐一检查相关所有材料,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3.对于公示中不合格的课程教务处将下发整改要求,要求不合格的课程在期限内完成相应材料的整改,教务处将视情况组织第二次期末教学材料的检查。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期末课程教学材料作为审核评估专家必看的教学材料,各学院要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标准进行期末课程材料的整理和存档,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对照审核评估标准做好改革工作。教学检查结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规范教学,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规范期末课程教学材料存档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明确期末课程教学材料的标准和规范,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资料,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
4.各学院在10月20日前上报本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优秀教师作为审核期末材料的评委,将评委的姓名、联系方式和空点时间报到教务处,教务处将统一组织进行检查。
2023年10月17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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