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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2-08-3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23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科毕业报告(设计)及本专科毕业实习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做好本学院的具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毕业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报告(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组长:张小梅
  副组长:柳娜
  成员:刘爽 毕琳琳 常薇 栗启龙 高华 王琳 赵倩雯
  2.各学院成立毕业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报告(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控,成员可由各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组成,人数5-7人。
  二、各项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1.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共计13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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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课程
  本课程共计16课时,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每周上课不超过2课时。由主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副院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按照开题工作计划,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写作安排、逻辑构建、写作规范等要素要分专题讲授。开课前一周,各学院需将该课程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二)专科毕业报告(设计)
  专科毕业报告(设计)工作,共计6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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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专科毕业实习
  本、专科学生毕业实习暂定从第16个教学周结束后开始,根据疫情情况,如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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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完成时限等。各学院毕业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进行审核,严格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上报。
  2.根据学校使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管理工作的要求,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在“双选”“开题”“撰写”“答辩”等各阶段,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在网上做好检查督促工作,要不定期检查通报教师的工作进展情况。
  3.开题审核。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结束后,分管毕业论文(设计)的副院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开题答辩小组组长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选题要求及辽宁省教育厅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中“选题意义”标准,共同对所有学生选题进行100%全覆盖审核,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审核结束后,形成学院开题工作报告,上交教务处。
  4.2022年12月底前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报告,上交教务处。
  (1)检查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表现: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如期完成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可能性。检查小组应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2)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3)相关材料填写及归档情况。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暂定2023年5月9日-5月22日,本专科学生返校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10日,毕业典礼时间拟定为2023年6月末,具体时间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2年8月30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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