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70030
关于进行2017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73号)要求,2017年新专业网络申报与公示将于7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现对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度本科专业申报的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一、填写《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度本科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目录内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2)、目录内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所有申报材料于2017年7月5日前上报教务处,逾期视为不申报。
四、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后的专业材料,将于7月10日-7月16日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39256109(56109)
教务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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