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
从本周开始教育部及其他高校专家将到我校考察课堂教学情况,为进一步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更好的迎接专家的检查,现将课堂教学管理相关文件重新下发各教学单位,望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及学生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一、各学院(部)是日常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应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管理,每天组织查课,经常组织听课。
二、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场所的卫生保持、教学秩序的维护与规范、教学设施的管理是任课教师的基本职责。
三、辅导员是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配合任课教师抓好学生课堂文明行为的养成。
四、在课堂教学管理中,要严格执行《教师课堂守则》、《学生课堂守则》、《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办法》,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课。
附:《教师课堂守则》
《学生课堂守则》
《新校区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关于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的通知》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办法》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教师课堂守则
一、认真备课、授课,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二、为人师表,服饰和仪表端庄大方,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关闭通讯工具。
三、认真点名并登记学生迟到、缺课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院(部)和教务处、学生处。
四、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对课堂上发生的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敢于管理。
五、督促、检查课堂卫生和教学设施状况,关闭不必要的灯源。
六、教师授课要做到“四带”,即携带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计划、教材、教案。
七、对违反本守则的教师,根据情节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2
学生课堂守则
一、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课应事先请假,急事无法提前请假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迟到应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
二、讲文明礼貌,尊敬教师。上课时教师进入课堂应该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起立让老师先行。衣着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超短裤、裸露臂膀的背心及吊带裙上课。
三、保持教学区肃静。课堂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允许在教学区抽烟,不允许在课堂进食和随意进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学习。教师未宣布下课,其他学生不得擅自进入课堂,不得在教室外扰乱上课。
四、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负责安排值日生,提前把地面、黑板、讲台清扫、擦拭干净。
五、爱护教学设施,保持公共卫生。不准在教室内涂写、刻画;教室配置的桌椅和设备,不准随意摆放和搬出;损坏公物须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自习课后,要按照规定时间离开教室,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负责关闭门窗和电源。
七、学生干部有责任协助教师执行本守则。
八、学生违反本守则经教师教育,拒不改正的,可停止其听课,令其退出教室,并按旷课处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3
新校区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为了使全校师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进入新校区,并在新的环境中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升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对新校区课堂教学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院(部)是日常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应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管理,管理好本单位负责的教学场所。各院(部)应经常组织查课、听课,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次,查课不少于8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次,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8次;助理(秘书)要组织人员每周至少对所有上课班级查课1次。
二、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场所的卫生保持、教学秩序的维护与规范、教学设施的管理是任课教师的基本职责。任课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管理水平,要敢于管理、勤于管理、善于管理,要不断提升教学业务能力,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做到教、管结合。
三、辅导员是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配合任课教师抓好学生课堂文明行为养成。要经常到一线检查学生课堂表现,对发现的问题或任课教师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到跟踪问效。
四、在课堂教学管理中,要严格执行《教师课堂守则》《学生课堂守则》《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和《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办法》,使教师和学生都有所遵循。
五、教务处和督导办组成联合检查组,经常到一线检查教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教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六、凡检查中发现教师未能履行职责,对课堂上学生违纪行为(如:接、打手机,睡觉、讲话、打闹,将食物带入教室,吃零食,乱扔垃圾,不听课,随意进出课堂等)未能及时制止的,发现1次将扣任课教师0.5—2课时工作量。
七、对课堂上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将情况通报其辅导员或书记,情节严重的可报请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八、每学期开学的第一课教师都要拿出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宣讲《学生课堂守则》《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办法》和《关于开展“三好课堂”评选活动的安排》,做到有章可循;建立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室卫生管理责任制,每个上课班级都要指定班长和两名卫生监督员,协助任课教师监督管理教室卫生,做到有人负责;教师每次课结束前要提醒学生将垃圾带走,应要求班长和卫生监督员检查卫生保持情况,做到有始有终。
九、各学院要利用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性教育,教育学生要尊重教师、遵守公德、遵章守纪、爱护公物,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自觉克服、抵制不文明行为。各院(部)要利用开课前一周组织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管理方法的研讨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感悟提高。
十、各院(部)可根据学校总的要求,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场所管理的具体规定,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4
关于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严肃教学纪律,要求所有教师、学生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安排,现将新、老校区作息时间重新公布如下:
一、新校区作息时间
第一、二节 08:15—09:45
第三、四节 10:05—11:35
午 休 11:35—12:40
第五、六节 12:40—14:10
第七节、第八节14:30—16:00
第九节、第十节 16:40—18:00
二、老校区作息时间
第一、二节 08:10—09:40
第三、四节 10:00—11:30
午 休 11:30—12:50
第五、六节 12:50—14:20
第七节、第八节14:40—16:10
第九节、第十节 16:50—18:10
请各学院(部)按此作息时间调整本教学楼打铃系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作息时间及打铃时间,所有教师和学生严格按此时间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或早退。
附件5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课堂管理,增强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平时成绩组成及权重
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满分30分,按实际得分记入总成绩;平时成绩由作业和课堂表现两部分组成,其中作业占15分,课堂表现占15分。
三、平时成绩由授课教师负责记录,于期末成绩登录时,填写到学生成绩单内,与考试卷面成绩相加,得出学生总成绩。
四、作业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给予相应成绩。
五、课堂表现考核办法
在课程全期教学中无任何违纪行为者,该项可给予满分(15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含)以上者扣1.0分;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上者扣2.0分;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含)以上者扣3.0分;
4、旷课一次扣5.0分;
5、旷课时数达到8学时(含)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该课程按重修处理;
6、课堂违纪(包括接、打手机,睡觉、讲话,谈情说爱,吃零食,乱扔东西,不听课,实践课不动手等)行为,一次扣1分。
六、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解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