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从12月中旬起已进入期末教学阶段,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经校领导研究确定,由教务处与督导办共同组织、督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领导小组
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期末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与A级考试工作。
组 长:王贤章
副组长:张小梅 董新华 王忠森
成 员:赵红宇 徐 艳姜元杰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1、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组,由王贤章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人员参加。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期末考务工作,研究解决考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考风考纪督察工作组,由董新华主任,以督导办为主抽调部分人员组成。负责检查考风考纪情况,对违纪学生和教师及时作出处理。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具体考试安排及相关材料上交时间
(1)12月4日-12月8日(第16周)为公共课网上重修考试周,12月11日-12月15日(第17周)为随堂考试周,选修课第17周结课并完成考试。12月18日-12月22日(第18周)为专业课考试周,12月25日-12月29日(第19周)为公共课考试周。
(2)各学院安排好本单位的专业课考试,并将专业课考试计划于11月27日前上报教务处。各学院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原则上不得占用或与公共课考试时间相穿插。
(3)各学院专业课考试需要严格按照上报教务处的考试计划进行,如有更改请提前以书面请示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未上报考试计划不允许组织考试,否则成绩不予承认。
(4)试卷样板版式不变。各部、学院通知教师整理试卷。11月3日前将试卷样板(四套+答案)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开始印刷试卷。如不按时上交,试卷有任何问题由学院自行负责。
(5)各学院组织参加本学期专业课重修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11月3日前将专业课重修考生名单及考试计划上报教务处。
(6)各学院、部于12月1日(第十五周)前,将缺课三分之一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7)11月3日前请将期末公共课监考教师名单excel格式上报教务处。公共课监考要求所有在职教师(除部、学院领导,辅导员外)均需上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需在姓名后的备注处注明事由,经教务处审核,统一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8)1月4日前请汇总本学期所有考试课时(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上报教务处。
2、考试的组织
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单位按教务处下发的公共课考试计划提前通知到监考教师和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监考和考试。
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拉开座位,持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遗失者,需持各学院开具的证明(即在读证明申请表,用途栏注明考试专用,辅导员和书记签字生效)及身份证参加考试。无上述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将考试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自行组织,如有更改请填写考试安排更改单,上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再更改。监考人员要求:30人以下考场,安排2人监考;31人—80人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80人以上的考场,监考不少于4人。
设计类专业课考试必须有评分标准,有3名以上教师打分,要有阅卷评语;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要设考试委员会,要有评分标准,要有3名以上教师打分。
各单位要对参加期末监考的教师进行培训,宣讲《监考教师职责》。
3、评卷和成绩登报
(1)各学院(部)应加强评卷过程的监督指导,教师应对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地评阅每份试卷,做到给分、合分准确,无更改;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要有更改人的签字。
通过今年试卷存档情况检查,建议在试卷评判过程中,选择题和填空题因为单题分值固定,不必再给出单题小分,只在错误答案上划线来做出标识,最后给出题首分即可。
(2)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评卷教师将试(答)卷、《课程成绩登记单》和《课程试卷分析单》交学院(部)办公室审核批准,而后由任课教师上网登录成绩。
(3)教师上网登录成绩必须严肃认真,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
(4)教务处对各学院(部)网上提交的成绩审核后,打印出成绩单交由录入人和核对人签字后,交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后送交教务处盖章存档。
(5)试(答)卷的装订: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成绩分析单、评分标准表、试卷必须装订在一起存档,装订顺序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但学院(部)内部必须统一。成绩单的存放建议单独存放,以方便保存和查找。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2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12月16日(星期六)下午15:00-17:2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12月17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
2、考务会及考场布置
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综合楼Z426教室召开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务会议,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巡考员,所有监考教师(名单另行下发),考务会后所有监考教师布置考场。
3、封楼时间
12月15日16:30—12月17日11:00封闭综合楼;
请各单位将封楼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教学活动提前作出安排。
4、注意事项
四、六级考试考生只允许携带两证、黑色字迹笔、铅笔、橡皮、收音机进入考场,橡皮必须拆掉包装,饮料瓶不得放在桌面上,书包、直尺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有关要求
1、在考前准备上,各单位要做到“两学”。即:学文件,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院和本单位关于考试工作安排的文件,让教师明确工作安排、流程和要求,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学规定,要分别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学院教学管理规定,让教师和学生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
2、在考务组织上,各单位要做到“三抓”。即:抓投入,对参加考试的学生进行考前思想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考试中。抓组织,抓住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无论公共课还是专业课,都要严密组织、认真实施。抓纪律,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教师必须按时领取试卷、按时到达考场,考试中不能摆弄手机、看书、吸烟、说话、睡觉,对考场内发生的违纪、作弊要及时制止并认真作好记录;学生要按时到达指定考场,尊重监考教师,遵守考试纪律,严防迟到、旷考和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3、在考务管理上,各单位要做到“四规范”。即:规范考试命题,按课程教学大纲和学院规定的考试命题原则做好试卷命题和题库建设;规范考试试卷,按照学院规定的试卷格式完成试卷准备,并有配套的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规范评卷评价,按照教考分离的要求对不同类型的课程考试评卷、评价的标准、流程进行规范;规范成绩管理,按照学院规定的成绩审核登录流程和责任区分,严肃认真地做好审核签字工作。
教务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