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1-12-16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校本学期初下发的《关于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2022届毕业实习工作的正
  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
  作。
  二、毕业实习形式
  基于当前疫情的不确定性和复杂影响,暂停2022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在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
  要求前提下,开展自主分散实习。
  三、时间及进度安排
  1.计划填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0日,各学院填报毕业实习计划,将“大连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计划表”“大连艺术学院专科学生毕业实习计划表”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于2021年12月20日前
  上报教务处。
  2.实施:2021年12月24日—2022年4月3日,学生在毕业实习指导
  No20210079
  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填写好毕业实习指导书。
  3.成绩评定:2022年4月3日—2022年4月30日,毕业实习工作全
  面检查验收,完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总结及毕业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毕业实习工作要求
  1.做好疫情期间实习预案。各学院须充分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各
  专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个性化毕业实习工作预案。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学生不得在居住省之外的地方进行自主实习,自主实习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在学生实习所在地一旦有疫情情况,学生需第一时间终止实习并告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
  将具体情况上报学院,学院汇总上报教务处。
  3.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要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的目的与意义、毕业实习内容、毕业要求、毕业实习纪律以及安全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每位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与要求也要重点强调,确保指导
  教师重视毕业实习学生管理工作,杜绝毕业实习工作安全隐患。
  4.毕业实习过程中,各学院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加强过程管理,
  及时发现并解决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5.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总结工作,将总结报告电
  子版及纸质签字版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1年12月16日

  
编辑/于东明
审核/于东明、徐艳、徐冰
浏览量: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