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2011)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辽宁省高教学会《关于对“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3]1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 “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辽高教会通字[2011]13号)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见附件1),单独装订,一式四份。
2. 课题立项证书(通知)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见附件3)、研究总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四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研究总报告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4月2日统一将结题材料的纸版并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四、结题材料报送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地点:教务处
联系人:毕琳琳
联系电话:0411-87532982(3982)
五、其他事项
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成鉴定专家组对上报材料进行结题鉴定,鉴定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发布。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费200元。
本次结题的重点课题负责人王丽君,一般课题负责人柳娜。
附件: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 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教务处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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