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通知公告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登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3-07-04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登录工作通知

 

各学院(部):

期末考试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成绩登录工作的按时完成,现将有关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与输出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必修课成绩录入和输出

1.所有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成绩比例统一设置为3:7(平时占30%,期末占70%),基础部部分课程特殊比例除外。

2.请通知到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在学院(部)担任教学任务的各机关、外聘教师)认真核对班级学生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本学院(部)院长助理联系弄清情况,如果学院(部)无法解决,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摸清情况后,再进行成绩录入,防止少录、错录成绩。

3.必修课成绩单由各学院(部)自行打印。各学院成绩单选择“格式三”打印,一式两份;基础部成绩单选择“格式三”打印,一式三份。经检查成绩登录无误后,在成绩单下方空白处,按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学院(部)院长(主任)、教务处长的顺序分别签字。签字完毕后,请将成绩单按年级、专业、班级、课程的顺序排好上交教务处。

4.实践类成绩(如学年小论文,素质、技能与创新)录入为两级制,即合格与不合格。

5.成绩录入及上交时间:自2013年7月4日8:00起至2013年7月18日15:00止可以进行成绩录入,各学院(部)要在此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并将成绩单打印完毕、签字上交教务处。

二、选修课成绩的录入与输出

选修课和必修课按百分制录入成绩。所有的选修课成绩比例统一设置为4:6(平时40%,期末占60%)。选修课成绩录入完毕之后,任课教师登陆本人账号,通过网页直接打印成绩单,打印格式为“格式一”,检查班级人数、录入成绩无误后在最后一页签名,由各学院(部)统一交至教务处。录入时间为2013年7月4日8:00至2013年7月18日15:00,成绩单必须在系统开放时打印。

三、其他事项

1.录成绩前务必确认系统中成绩比例设置是正确的再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界面的左上角,显示了设置比例)。

2.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待确认成绩录入没有问题之后再点击“提交”。

3.请各单位加强对新教师成绩录入指导,确保成绩的准确录入。

4.教师登录成绩时须按照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备注”选项,必修课“备注”只可在“重修”、“缓考”、“旷考”、“作弊”四项中选择,不可以随便选择“取消选修资格”、“非修读科目”(音乐学院个别科目可选择“非修读科目”。请教师慎重选择“取消选修资格” 、“非修读科目”,否则将导致学生该科目无法显示并缺少学分);选修课“备注”只可在“取消选修资格”、“作弊”、“旷考”三项中选择

5.如果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和教务处相关人员沟通。

 

教务处  

2013年7月4日

 

浏览量: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