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首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首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3年1月25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首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
日期:2013-01-28作者: 来源:
辽教发[2013]29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规划教材首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1]249号)要求,经各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议、网上公示,确定344册/套教材入选辽宁省首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现将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书目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高等学校参照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书目,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2.有关出版社可从辽宁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下载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专有统一标志,印刷在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相关版面。
3.已入选的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应根据学科、行业的发展,继续修订完善,及时补充反映最新知识、技术和成果的内容,与时俱进。修订后的教材可沿用首批“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标志。
4.各高等学校要建立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材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参加教材建设,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人才培养需要,认真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的新编和修订工作。
附件:
辽宁省教育厅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