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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4-10-16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再出发、再推进、再深化,根据《大连艺术学院通识类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构建应用型艺术大学建设目标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开展2024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课程类别包括“艺术+思政”“艺术科技”“体育与健康”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拟立项建设4~5门课。课程名称自拟,每门课程2学分、32学时。
  (一)艺术+思政
  该类课程需结合学校“原创剧目”“辽宁‘六地’红色文化”等艺术+思政教育资源,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艺术之美浸润时代新人、激励报国之行。
  (二)艺术科技
  该类课程是聚焦人工智能在绘画、音乐、舞蹈等不同艺术形式中的应用,旨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使学生掌握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和算法增强艺术创作的方法,实现新文科结合新工科的多学科融合,提升学生跨界思维和创新创造潜力。
  (三)体育与健康
  该类课程将体育运动的韵律与美感以艺术的形式呈现,通过精心设计的体育运动,如形体训练、体育舞蹈、啦啦操与编排及体育竞技项目等,结合讲解示范、分组练习和表演展示等教学方法,旨在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艺术表现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思想品质与精神境界。
  2.课程申报可以由教师一人申报,也可以组成教学团队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来校一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鼓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领衔课程,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建设课程。
  3.本次拟立项建设课程须是新增课程,应避免与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含凤凰书院课程)名称和内容重复,确保课程的独特性和新颖性。
  4.获批立项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须在课程建设期内至少开设两轮,每轮选修学生至少30人,选修学生人数不达标视为未开设。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1.教师申报:申报教师填写《大连艺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立项申报书》,编制课程教学大纲(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并填报《大连艺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2.二级学院审核: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和推荐。重点审查课程建设的定位、方向和教学内容等是否符合总体原则,课程编排设计是否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并于2024年10月25日之前提交。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校内相关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课程建设与管理
  1.课程建设期两年,学校设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根据课程建设成效给予1000元~2000元的经费资助。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课程持续建设(包含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教学资料建设等)。
  2.立项课程应按照学校《线上教学课程建设及授课标准》和《优质线上课程评审标准》,完善教案、教学课件、授课视频等教学资源,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完成线上课程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
  联系人:教务处 隋美娜 联系电话:0411-39256103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隋美娜、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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