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教学通知 - 教师通知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外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5-03-1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教通〔2022〕207号)和《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要求,依据《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结合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检测、评阅、校内抽检外审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稿、检测
  1.定稿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稿及定稿的修改提交工作,提交截止时间为:
  定稿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
  2.检测
  (1)检测时间:2025年4月4日—4月6日
  (2)检测流程:学生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上点击“确认检测”按钮—管理系统检测。
  (3)检测要求
  ①严格按照《大连艺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检测。
  ②检测完成且结果合格后,每名学生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一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存入“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相关材料”档案袋。
  二、评阅
  1.评阅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2日
  2.分配评阅教师:2025年4月3日前,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分配评阅教师”系统配置工作。
  3.评阅要求: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在管理系统中对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及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要全面、科学(从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评阅)。
  三、校内抽检外审
  1.校内抽检外审时间:4月14日—4月30日
  2.抽检比例:各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采取随机抽取和指定抽取的方式抽取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评审。
  3.评审专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要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成、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评审。
  4.被抽检到的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由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评判等级。2位专家评审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 ”的毕业论文(设计),则认为抽检通过。如2位评审专家中有1位专家给定的评审意见为“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将再送第3位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茜 39256103(56103)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李茜、于东明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