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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5-03-03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计划管理,完善学生学业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按照《大连艺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安排
序号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
1重修名单在校生重修名单由教务处在正方系统中统一生成,各学院登录系统查看。2025.02.28
结业生重修名单由教务处下发。
2重修任务正方系统中落实重修任务。2025.03.03-03.06
3重修分班各学院将所有重修学生名单在正方系统中完成分班。2025.03.06-03.10
4重修授课各学院根据重修方案组织学生进行授课。在校生:(线上线下混合)
  2025.03.10-06.27
结业生:(线上)
  2025.03.10-04.29
5重修考试各学院组织完成重修考试。在校生:
  2025.06.30-07.04
结业生:
  2025.05.05-05.07
6重修成绩各学院在正方系统中登录重修成绩,打印成绩单留存。在校生:
  2025.07.07-07.11
结业生:
  2024.05.07-05.10
  
  二、具体流程
  1.制定重修方案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重修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16:00前上报教务处。方案中包含本学院课程的重修方式、重修安排、授课教师安排和重修考核办法等内容,主管院长签字后上交。
  2.重修方式
  (1)结业生:结业生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学生首先参加网络重修见面课并获取学习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重修学习内容后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见面课会议号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25年3月5日16:00前上报)。
  (2)在校生:在校生采用独立开班、跟班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生根据课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重修学习后参加重修考试。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到位。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内容,重修方案内容须详细严谨,相关领导签字后上交。
  2.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相关负责人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督促学生完成重修学习,重点关注毕业年级的学生,切实提升学生毕业率。
  3.避免遗漏,确保准确。各学院仔细核对重修名单,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

  
  
编辑/祁姝
审核/祁姝、隋美娜、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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